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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导游将援藏的旅游事业

     国家旅游局将从今年起至2005年,每年从内地选拔100名导游到西藏,支援西藏的旅游事业。根据国家旅游局日前下发的《关于2003—2005年每年组织100名内地导游员援藏的实施方案》,从今年起,国家旅游局将组织东部、中部和陕西、云南、广西、重庆、四川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部门,选派100名导游员到西藏开展援藏工作。
    这次援藏导游员赴藏工作的任务是直接上岗带团工作,解决西藏旅游旺季导游员严重短缺的问题;通过传帮、带、讲座等形式,帮助培养西藏自治区本地的导游员,把内地好的导游工作经验和工作作风传授给西藏地区的导游员,以推进西藏与内地旅游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
    援藏导游员实行单位推荐、省旅游局审核和国家旅游局批准的选拔办法。援藏导游员的条件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有两年以上外语导游经验,能独立开展工作。援藏导游员经过集中培训后再分配到西藏现有的国际旅行社工作,时间为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援藏期间,导游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完成援藏任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导游员在藏工作期间,除保留原有工资福利外,还将享受高原补贴、医疗保险、食宿补贴等待遇,有关费用由国家旅游局和西藏的被援助单位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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