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韶关枪决一名利用电脑贪污巨款的罪犯
中新社韶关五月二十八日电:广东韶关市某银行职员沈伟彪利用电脑作案,贪污公款两百多万元,用于炒股票和挥霍。昨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沈伟彪死刑,立即执行枪决。
这是韶关市首例利用电脑作案的经济犯罪案件,而沈伟彪则是当地二十年来因经济犯罪而被处决的首名罪犯。
案情显示,现年三十二岁的沈伟彪(男)被捕前是中国银行韶关分行熏风办事处东堤北储蓄所负责人。一九九四年三月,沈伟彪与中国银行韶关分行电脑维护员李建文(在逃)共谋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去炒股票,并分工由李建文通过电脑程序虚增存款金额,由沈伟彪填写取款凭条取款。
从一九九四年三月至一九九五年九月,沈、李两犯以十多个私人和公司的名义,先后从东堤北储蓄所提取现金人民币一百七十八万多元、港币十一万五千多元,用于炒股票和挥霍。至今仍有一百七十九万多元赃款未能追回。
此外,在一九九五年二月至八月,沈、李两犯还先后四次通过电脑程序,在四个帐号上虚增港币存款十五万元、人民币存款四十万元。这五十多万元因案发而未提取。沈伟彪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被警方拘留,同年六月十三日被逮捕。
韶关市中级法院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沈伟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沈伟彪不服,提出上诉。一九九八年六月三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冯昶张国华)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