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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直着脖子等"死"?

    一位个人作者近日将新浪网告上法庭,理由是新浪网侵犯其著作权。

    这位名叫孙光海的原告现任职于笔电新人网络公司(Chinabyte),据他本人说,前不久,他在新浪网上用“263”作关健词搜索,无意中发现了一篇题目《263侵权案:三方现身讨说法》的文章是他自己的作品。“因为题目是我苦思冥想出来的,所以印象比较深刻”,孙光海说,他原是天极网的工作人员,此文今年3月27日独家发表在天极网上,署名“彼阳”,而7月25日新浪网的文化教育频道只写着“来稿”的字样。孙光海表示,他从来没有向新浪投过稿。

    孙光海委托的律师发表的声明说:作者发现本人文章被侵权后,曾主动与新浪方面联系,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未得到新浪网方面的任何答复。作者不得不委托律师,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调查取证工作已经结束。在ChinaByte网站披露此事后,新浪也只是将该侵权网页删除,并没有对作者进行公开道歉或赔偿。对于新浪网方面的消极态度,作者表示不能接受。

    孙光海说,新浪一位姓梅的女士和一位姓陈的先生先后给他来过电话,彼阳的授权律师也与新浪网有关方面进行协商,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新浪只同意按照专栏作者的稿费标准,一次性支付稿费1000元。

    10月27日上午,孙光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控告新浪侵犯其著作权,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记者采访了新浪网的谢律师,他说,事情发生过,新浪网对当时的值班编辑进行了调查,编辑自称是接到了网友的来稿,并不知道是孙光海发表在天极网上的稿件。但是,能证明这一解释的证据还在查找之中。不过,谢律师说:“谈不上严重的疏忽”。谢律师还说,新浪网已经不是第一次遇见作者上门讨要稿费的事情,但以往都是作者提要求,新浪网核实后就支付稿酬。但这次有所不同,孙光海不是新浪发多少就要多少,而是提出5000元的赔偿。“这么短的一篇文章------我们没答应”。谢律师还说,新浪一般都不给作者个人支付稿费,“这样成本非常高”。对于合作媒体,新浪往往采取每年付一笔信息使用费的形式,当然,也有很多影响力不够大的媒体是免费提供信息的,而由此产生的所有问题都由合作对方的媒体负责。谢律师还说,新浪网内部正在研究是否停止采用网友的来稿,因为无法保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但他也承认,来稿在新浪网的新闻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停止接受来稿则意味着信息源的减少。

    据了解,孙光海为了取证进行了公证,光公证费就花了1000元,还不包括为此付出的交通和误工等费用

    不过,此前国家也出台过相关规定,像新浪网这样的网站只能转发传统媒体的新闻,而没有权利发布个人来稿。

   到11月1日为止,新浪还是使用来稿。海淀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已经审结过不少类似的案件,一旦开庭,新浪网恐怕没有赢的机会。谢律师表示:“只能按法院的判决来做了”。


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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