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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出境旅游增至15个国家和地区
日前,国家旅游局局长何光暐与在上海参加2000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的奥地利联邦经济劳动部旅游国务秘书罗斯曼女士,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关于旅游领域内合作的协定》。
协定签署后,我国将与奥地利在旅游培训、教育、旅游考察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这是继瑞士后可在我国正式设旅游办事处的第2个欧州国家。
此前,我国政府已于今年正式批准越南、柬埔寨、文莱、缅甸、老挝5国为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旅游局正与有关部门协商具体实施方案。至今年年底,将共有15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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